根据《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经学生申请、班级民主评议、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,最终确定20汉语言文学401班董宗珍等52名同学为一等助学金拟受助学生、20汉语言文学401班侯青玉等7名同学为二等助学金拟受助学生、20汉语言文学401班江涵等32名同学为三等助学金拟受助学生,具体名单见附件1。
为进一步体现公开、公平与公正的原则,现对拟推荐学生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-2023年11月2日。如对拟受助学生名单或评审过程有异议,请来电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反映。
受理人: 徐老师
受理电话:13637486687
电子邮箱:1606465788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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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0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