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做好2022-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经学生申请、班级民主推荐、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,最终确定19汉语言文学401班朱湘等40名同学为一等助学金拟受助学生、19汉语言文学402班戴艳美等3名同学为二等助学金拟受助学生、19汉语言文学401班刘玲桃等45名同学为三等助学金拟受助学生,具体名单见附件1。
为进一步体现公开、公平与公正的原则,现对拟推荐学生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2年11月3日- 2022年11月9日。如对拟受助学生名单或评审过程有异议,请来电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反映。
受理人: 徐老师
受理电话:13637486687
电子邮箱:1606465788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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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1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