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做好2021-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长师学通[2022]20号)文件精神,经学生申请、班级民主推荐、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,拟推荐19汉语言文学401班黄盛婧等15名同学参评2021-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,具体名单见附件1。
为进一步体现公开、公平与公正的原则,现对拟推荐学生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7日- 2022年10月21日。如对拟推荐学生或评审过程有异议,请来电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反映。
受理人: 徐老师
受理电话:13637486687
电子邮箱:3525725055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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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0月17日